办理港澳签注
  FESCO是经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批准的唯一可以为FESCO员工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再次商务签注手续的单位。
  前往香港、澳门商务活动时您需先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签注,这样才能前往港澳地区。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使您能顺利完成商务活动。


  FESCO 受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 8:30——11:45 ,下午 1:30——5:00 )
  电 话: 85691058/85691059/85691060
  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
  办理地点:朝阳门南大街 14 号 外企办公楼 1 层商务中心

办理须知
 
 
表格下载
 
赴港澳申请表正面(2006年12月1日)
 
赴港澳申请表背面(2006年12月1日)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00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