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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介绍 |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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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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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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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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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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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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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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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10月之前的工龄和92年10月之后在事业单位的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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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各
区
县
社
保
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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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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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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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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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执行14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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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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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视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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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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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正常缴费可以享受待遇,补缴的月份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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