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暂住证》的通知

  接到新源里派出所的临时通知:自 2008 年 4 月 10 日 起,凡外企员工办理《暂住证》,均需要员工亲自到其在京暂住地的管辖派出所办理。原通过新源里派出所统一代办外企员工的《暂住证》业务即日起暂停,何时恢复另行通知。
  随着“奥运会”的到来,加强流动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是公安部门的主要工作,希望广大员工给予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08 年 4 月 10 日

暂住证简介
  为加强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保障外地来京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要求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京暂住的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证明。此证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
  FESCO为方便员工,通过与北京市公安局协调,在指定的派出所为外地员工办理A类《暂住证》。
如何办理A类暂住证?
一、新办《暂住证》
1. 四张黑白一寸照片(大头照片不能用);
2. 外企员工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大专以上学历证的复印件;
4. 公司出具在职证明;
5. 到所属业务部填写申请表;
6. 女员工还需提供《婚育证》原件(需员工到原籍计生委办理);

二、延期《暂住证》
1. 三张黑白一寸照片(大头照片不能用);
2. 到期的《暂住证》原件(一定要到期才能办理延期)
3. 到所属业务部填写申请表;

将上述材料准备好后送所属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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