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遵照北京市政府相关规定, 2008 年 4 月 1 日 开始,贵司(代表机构)所有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缴纳基数将依据北京市 2007 年月平均工资情况 进行调整 。为此,贵司(代表机构)所承担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将发生变化:
  2008年FESCO社保公积金基数采集 将根据贵司(代表机构)提供的 2007 年员工实际工资数,结合北京市政府公布的 2007 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申报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超过 3 倍社会平均工资的,按 3 倍封顶计算)。
  由于基数的调整,贵司(代表机构)支付的社保 费用将在 4 月发生变化,这一变化将在 2008 年 4 月份的社保明细单上体现。
  
为配合此次 社会保险 缴纳基数调整,我们非常感谢您向我们提供如下协助:
  
请着手计算贵司员工的“ 2007 年月平均工资”,我司会在 3 月初提供给您 《 2008 年度社会保险工资基数采集表》(简称《采集表》),届时请您在《采集表》上填写员工的“ 2007 年月平均工资 ”后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务必于 2008 年 3 月 12 日前 将《采集表》原件邮寄或转交至 2008年FESCO社保公积金基数采集 为您提供服务的业务员,并将《采集表》的电子版发 EMAIL 给 2008年FESCO社保公积金基数采集 为您提供服务的业务员
  我司郑重承诺,对贵司(代表机构)提供的数据充分保密,不透露给除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以外的第三方。

  敬请贵司(代表机构)注意:
  • 如 不能及时提供新年度工资基数,将影响贵司(代表机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
  • 为确保员工的实际利益,使贵司(代表机构)承担应有的社会保险责任,避免稽查风 险,请计算员工的实际工资,经员工确认后,填写《采集表》并加盖公章。
  • 此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一旦上报至政府相关机构后,在本缴费年度内将不可变化,请贵司(代表机构)注意。由此,贵司(代表机构)在聘用新员工时应依据该员工所携带的社会保险基数核定社保成本。
  • 为了方便客户,我司将贵司(代表机构)此次提供的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作为 2008 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的基本数据,届时可提供给贵司(代表机构)确认。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政策咨询请联系 2008年FESCO社保公积金基数采集 业务员,或拨打咨询热线 400-650-2211 。
  感谢贵司对 2008年FESCO社保公积金基数采集 的一贯支持和积极合作!并颂商祺!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二月